【食品安全知识】
每年的蘑菇中毒事件都有发生,因此对于因食用蘑菇或者野生植物中毒隐患要严格防范。
今年以来,我国发生多起毒蘑菇和有毒动物、有毒植物中毒事件。为预防和控制毒蘑菇和有毒动植物中毒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卫健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了关于预防毒蘑菇和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饮食消费提示。
预防毒蘑菇中毒
毒蘑菇中毒事件主要发生在我国西南地区,特别是适宜野生蘑菇生长的云南、湖南和贵州等地。截止5月初,全国已报告76起毒蘑菇中毒事件,80%以上中毒事件为家庭自采误食导致。野生蘑菇种类繁多,许多品种外观相似,肉眼鉴别有毒和可食用品种十分困难。毒蘑菇中毒可以产生急性肝损害、急性肾衰竭、横纹肌溶解、胃肠炎、神经精神症状、溶血和光敏性皮炎等后果,中毒者救治非常困难,严重者可以导致死亡。因此,特别提示公众不要自采自食野生蘑菇,以免危及生命健康。
预防有毒植物中毒
有毒植物中毒常见原因是误将曼陀罗、桐油果、蓖麻子、马桑果、野人参、苦瓠瓜、商陆作为食用野菜野果,以及用草乌、川乌、附子、断肠草炮制药酒。其中,家庭用乌头(附子或附片)、断肠草制备药酒或肉制品时炮制不当引发的死亡是有毒植物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显示,全国59%的有毒植物中毒发生在我国西南地区,以贵州、云南和湖南为主,其次为东南地区。特别提醒有相关饮食习惯地区,高度警惕有毒植物中毒,特别是制备药膳、药酒,应获得专业人员指导。
误食野生毒蘑菇该怎么办?
消费者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及时就医,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出毒素。万一来不及就医,可采用大量饮用温开水或淡盐水,然后用汤勺等硬物刺激喉部的简易方法先催吐,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毒素后再及时送医。为防止反复呕吐发生的脱水,还可饮用加入少量食盐和食用糖的“糖盐水”,补充体液的丢失,防止休克的发生。同时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保留好野生蘑菇样品或呕吐物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
同时,要警惕中毒“假愈期”。部分病人经治疗后,急性胃肠炎症状逐步缓解甚至消失,给人以病愈的感觉,其实此时毒素正在通过血液进入肝脏等内脏器官,侵害实质脏器,会在1~2天后病情迅速恶化,累及肝、肾、心、脑等脏器,以肝脏损害最为严重。所以,在中毒初期症状缓解时,仍应留在医院积极接受治疗,观察一段时间,确保病情稳定好转再出院。
提示:切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野生蘑菇种类繁多,鉴别时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专业设备,普通人难以准确鉴别蘑菇种类,区分有毒蘑菇和无毒蘑菇。有毒野生蘑菇中毒症状复杂,治疗尚无明确特效解毒剂,因此预防中毒最佳方法就是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
不采摘。踏春郊游期间,广大群众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由于鉴别毒蘑菇并不容易,广大群众不要轻易采摘不认识的蘑菇。
不购买。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不食用。为避免类似中毒事件,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预防野生河鲀、贝类毒素中毒
近年来,我国东部部分地区屡有河鲀、贝类毒素中毒事件发生。在我国引起河鲀毒素中毒的食品主要是鲀毒鱼类,民间称之为“河鲀”(或“河豚”)。河鲀毒素毒性强,中毒表现为知觉麻痹、运动障碍、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严重者导致死亡。河鲀毒素理化性质较为稳定,常见烹调方式不能完全去除。为保护民众健康,我国禁止加工经营野生河鲀。特别提示公众不要自行捕捞食用河鲀。
贝类毒素是由于贝类摄食或共生的藻类有毒,毒素在贝类体内蓄积产生。其出现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季节性,赤潮发生时最多见。近年发现的高危贝类主要是贻贝(又称海虹、淡菜),其次是牡蛎、扇贝、蛤蜊等。常见贝类毒素有腹泻性、麻痹性、神经性和记忆缺失性等,以腹泻性和麻痹性贝类毒素为主,中毒严重时可导致死亡。贝类毒素无色无味,不会使贝类本身产生肉眼可分辨的变化,冷冻和加热不能使毒素完全失活。特别提醒公众消费贝类时尽量到正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避免在赤潮预警期间自行打捞食用海产品。
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是预防食物中毒的有效途径,因此在生活中要积极参与相关知识的培训,确保自己和家人的用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