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如果使用不当,或滥用农药,会产生严重危害,例如:滥用农药导致抗药性产生,缩短产品使用寿命;滥用农药导致用量不断加大,造成恶性循环,;滥用农药导致农产品残留超标对虫(益虫),鱼,蜂,鸟产生直接或间接毒害,破坏生态平衡;滥用农药导致药害,对农作物生产造成损失对人身体健康产生影响;滥用农药导致环境入水,大气污染等。
农业部制定了《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并予以公布。该公告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要求列入本名录的农药,标签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标签还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同时要求对此名录中的前22种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其他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的时间由农业部另行规定。
32种限制使用农药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磷化铝、硫丹、氯化苦、灭多威、灭线磷、水胺硫磷、涕灭威、溴甲烷、氧乐果、百草枯、2,4-滴丁酯、C型肉毒梭菌毒素、D型肉毒梭菌毒素、氟鼠灵、敌鼠钠盐、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丁硫克百威、丁酰肼、毒死蜱、氟苯虫酰胺、氟虫腈、乐果、氰戊菊酯、三氯杀螨醇、三唑磷、乙酰甲胺磷(前22种农药实行定点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