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站袋装卤制品亚硝酸盐、双氧水超标?
文章来源:未知时间:2021-08-24 点击数:
送检5样品亚硝酸盐未超标、双氧水未检出
卤鸡爪、鸡翅、鸭腿等,都是餐桌上很受欢迎的下酒菜,最近网传的一段视频显示,在袋装卤鸡腿里检测出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且所含亚硝酸盐也是超标的。双氧水是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食品助剂用于食品当中的,而亚硝酸盐会和体内的蛋白质结合产生亚硝胺,亚硝胺是公认的致癌物。不少市民担心,超市里琳琅满目的各种袋装卤制品,还能吃吗?
为验证西安市场上售卖的各种袋装卤制品的情况,11月19日,华商报记者在超市里购买了不同品牌的袋装鸭腿、鸡翅、凤爪及罗汉笋等5个样本,送到西安营养学会生活实验室进行专业检测。
实验人员:西安营养学会理事张婳、幸福,华商报记者
实验顾问:西安营养学会会长王勇健
实验一:食品中亚硝酸盐快速检测
实验结果:5个样本亚硝酸盐均未超标
实验原理:食品中的亚硝酸盐与显色剂反应生成有色化合物,若实验结果呈现紫红色说明样本中含有亚硝酸盐,与色阶卡对比,颜色越深则样本中亚硝酸盐含量越高。
实验样本:预包装食品肉制品、腌制笋共5个样本。
实验过程:
1.取样本各1g,放入试管中。
2.每个试管中加蒸馏水10ml,摇匀后静置。
3.取1ml样本溶液的上清液于比色管。
4.加入速测试剂①2滴,摇匀后静置5分钟。
5.加入速测试剂②2滴,摇匀后静置10分钟。
6.观察试剂颜色,对比比色卡。
(注:实验使用“亚硝酸盐速测盒”进行速测,本次实验只对样本负责)
亚硝酸盐会致人死亡
还会引发癌症
西安营养学会理事张婳介绍,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肉制品、火腿肠、灌肠类亚硝酸盐的限量标准(以NaNO计)≤30mg/kg。亚硝酸盐具有防腐作用,可以与肉中的肌红素结合,从而起到保色护色的作用,以维持较好的观感。其次亚硝酸盐又可作为防腐剂提高肉制品的安全性。
那么,过量的亚硝酸盐对人体有什么危害呢?张婳表示,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3克导致死亡。大量的亚硝酸盐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导致高铁血红蛋白含量上升。因高铁血红蛋白不能与氧结合,这时人就会缺氧,临床症状表现为口唇、指甲发绀,皮肤出现紫斑等,严重可致死。
另外,张婳称,过量的亚硝酸盐被吃到胃里后,在胃酸作用下与蛋白质分解产物二级胺反应生成亚硝胺。胃内的硝酸还原菌也能使亚硝酸盐与胺类结合成亚硝胺。亚硝胺具有强烈的致癌作用,主要引起食管癌、胃癌、肝癌和大肠癌等。
实验二:食品中双氧水的快速检测
实验结果:5个样本均不含双氧水成分
实验原理:利用双氧水与试剂上的药剂发生显色反应,试纸的颜色变化,反映出食品中双氧水的含量。
实验样本:预包装食品肉制品、腌制笋共5个样本
实验过程:
1.样品取5克,剪碎后放入洁净容器中。
2.加5ml纯净水,浸泡10分钟后挤出液体。
3.将试纸块全部浸入液体中,并立即取出,
2号站平台导航将试纸块朝上水平放置,40秒时与比色卡对比。
(注:实验使用“双氧水速测试纸”进行速测,本次实验只对样本负责)
双氧水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或加工助剂在食品中使用
张婳介绍,双氧水有很强的氧化作用,主要用于医药工业中,有杀菌、消毒、防腐、漂白的作用。在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中并没有过氧化氢(双氧水),也就是说双氧水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或加工助剂在食品中使用。
“食用了含有双氧水的食物,首先会对口腔黏膜、食道胃黏膜造成损伤。如果食物中双氧水含量过高,则会引起腹痛、胸口痛、呼吸困难、呕吐和感觉障碍,严重的会导致视力障碍、癫痫样痉挛、轻瘫等。”张婳表示。
那么,该如何正确选购这些卤制品呢?
1.选择正规销售渠道生产和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2.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看,正常的鸡爪表面应有偏黄的色泽,而非惨白。而经过双氧水浸泡的鸡爪表面苍白,并且体积较正常状态膨大。触摸,正常鸡爪的表皮紧致、有弹性,而经过双氧水处理的鸡爪表皮没有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