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为保障全省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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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消费注意事项
外出就餐:
请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场所清洁的餐饮店,并在就餐后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做好留存。慎重选择生食水产品、熟食卤味等高风险菜肴,不食用“新奇”“野味”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
居家聚餐:
建议到正规市场、超市选购食品和原料,做到适量采购、合理储存。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熟食要烧熟煮透。加工的饭菜尽量当餐吃完,剩菜剩饭在感官确认未变质的前提下应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网络订餐:
应选择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商家,尽量选择口碑好、相对熟悉的外卖店订餐。收到外卖食品后要注意检查包装有无破损、食物是否受到污染,并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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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经营注意事项
加强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按规定承接聚餐活动。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应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查验“冷链三证”,实施专区或分区存放,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
加强人员管理:
严禁带病上岗,落实晨检制度,严禁患有发热、咳嗽等病症人员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接触及加工食品。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保持手部清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加强过程把控: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落实进货查验,并保存相关凭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物,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严格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按规定做好食品成品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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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消费者要主动践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不超量点餐,倡树“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良好风尚。适度消费、合理搭配菜品,培养科学健康文明的饮食理念。提倡“分餐制”,聚餐时使用公勺公筷。
餐饮经营者要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引导消费者根据用餐人员按需适量点餐、适度消费。鼓励餐饮经营者提供分餐服务,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
如果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恭祝全省人民新春快乐、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