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知识】
在假日餐桌上,河豚鱼受到了不少市民的青睐。河豚肉质肥美却伴随着剧毒,这对好吃的食客来说真是危险的诱惑。2016年9月,农业部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知,要求有条件地放开养殖河豚生产经营,但加工企业须备案后才可以销售经加工后的河豚可食部位(皮和肉可带骨),禁止经营河豚活体。
假日里,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各大餐饮店走访的过程中,在小行路一家叫做农香居粗菜馆的餐饮店发现店家正在销售活体河豚。在店家海鲜销售区的鱼缸内,共有17条活体河豚正在对外销售。餐饮店负责人表示,这些河豚都由饭店的厨师在后场直接加工。
记者发现,在这家饭店的菜单上已经对河豚进行明码标价,“奶汤小巴鱼15元一条”“红烧大巴鱼160元一条”。农业部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知,要求有条件地放开养殖河豚生产经营,但加工企业须备案后才可以销售经加工后的河豚可食部位(皮和肉可带骨),禁止经营河豚活体。这家餐饮店为何不执行呢?
“我们不知道这个规定,我们认识不够,这是鱼为什么不能吃呢,以前也不知道这个情况。说不能卖我们就不卖,食客的安全要保证。”朱经理表示。
记者了解到,河豚鱼品种繁杂多达200多种,而目前放开的仅是红鳍东方豚和暗纹东方豚两个品种,这两种也不能直接销售活体,只能在企业备案之后才可以销售加工过的部位。执法人员表示,市民和餐厅对这方面的安全意识并不强,假如饭店销售的是剧毒河豚,那么一旦加工不当,很有可能会造成食物中毒事件。
“食品安全法有明确规定,食品必须安全无毒,河豚鱼有毒,是明令禁止销售活体的。国内有几家企业通过了审核允许加工养殖河豚,经过加工以后可以销售,但是活体,因为不知道有多大毒量,所以是明令禁止销售。我们实行强制措施,后期进行调查。”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赛虹桥分局主任科员潘典军说。随后,执法人员将17只河豚全部暂扣处理。执法人员表示,接下来他们将加强监管,杜绝来自非法渠道的河豚鱼上餐桌。